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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注意事項

(一)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5項守則:
1、熟悉路權,遵守法規。
2、我看得見您,您看得見我,交通才會安全。
3、謹守安全空間: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。
4、利他用路觀: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。
5、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:不作事故的製造者,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。

(二)自行車安全:

請配戴安全帽,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,保持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,不可擅自變更裝置或原有規格,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不可附載坐人,路口禮讓行人,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,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,以維護生命安全。

(三)行人道路安全:

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,不任意穿越車道、闖紅燈,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,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,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
衣服、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、預留充足的時間,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。

(四)防範無照駕駛違規:

由於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,如經查獲,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
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駕駛;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無照駕駛時,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,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3項規定,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